来信时间:2023年08月30日 来信人:辰光新能源(永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28 我司是辰光新能源(永德)有限公司,k8凯发天生赢家的业务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光伏相关业务,在和施甸县齐鲜果蔬合作社沟通商谈后决定:租用齐鲜果蔬合作社闲置屋顶进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开发。整个过程全部依法按照国家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开发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在向施甸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时被拒,理由是:县里尚未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针对被拒原因,有几点不明白,特向国家能源局和各位领导求助(由于字数原因分成三个信件):一是对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的开发,是党和国家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手段,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早有文件出台并执行,为什么到县里还需要实施方案,而且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实施方案。发改局以没有实施方案为由拒绝备案,难道实施方案能够作为行政许可,还是行政法规?况且对于屋顶光伏的发展,国家能源局之前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即“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部委制定的政策及文件和地方政策之间究竟要执行哪一个?二是中央和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革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放权放活民营企业生存空间,强化用市场调配资源的作用。请求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发改委帮助给地方政府明确政策,确保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方针政策,普惠于民。三是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改善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分布式光伏开发,我司积极响应并参与,但在向有关部门提出开发分布式光伏请求时却屡屡碰壁,被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限制和拒绝。营商环境的改善是民营企业的心声,各级政府也在大力开展作风效能革命和“躺平式干部治理”,我们云南省委王宁书记也强调“只要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胆做,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坚决不做”。试问:我司依法依规参与投资和开发分布式光伏,为何在地方还出现政策不落地或政策玻璃门等问题,这样下去我们民营企业如何能响应习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难道是不让民营企业参与分布式光伏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吗? 回复时间:2023年08月30日 回复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是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规定,分布式光伏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二是《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云发改能源〔2014〕1673号)第三条规定,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
关于“辰光新能源(永德)有限公司反映有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3-08-30